修定版用地用海與原試行版有哪些差異?

發布時間:2023-11-27

2020年11月17日自然資源部印發了《自然資源部辦公廳關于印發<國土空間調查、規劃、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類指南(試行)>的通知(zhī)》時隔三年在2023年11月22日印發了修訂并正式實施,逐條對比差異如下。

1是(shì)修訂版取消的“前言”部分的内容

2目錄部分取消了一般規定,同時對附錄的内容進行了調整

3是(shì)在總則中補充了“兩統一”的内容,同時将一般規定的内容納入到總則中。同時增不了兩條内容,分别爲:

國土開發整治、生态修複等項目驗收工作中有細化地類認定要求的,從其相(xiàng)關要求認定地類。

本指南由中華人民共和國自然資源部制定并負責解釋。






4地類二級類由原來的106調整爲113,三級類由原來的39調整爲140種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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